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ホーム > 最新ニュース韓國2015年1月1日起修正新法
日付: 2015-01-18韓國2015年1月1日起修正新法~ 本資訊由宏景智權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免費提供
*新增法規:申請時可提交外文本(僅限英文),韓文說明書需於最早優先日起算14個月內補呈。(未補呈則案件將視為撤回)
在韓文譯本遞交前,不得進行主修、分割/改請、提實審,及延緩公開。
*韓國2015年1月1日起修正新法,相關內容如下:
舊法
新法
新案申請時說明書未提交Claims,可於最早優先權日起算6個月內補呈
新案申請時說明書未提交Claims,可於最早優先權日起算2個月內補呈
PCT案申請時送外文本,韓文說明書須於最早優先權日起算31個月內補呈
PCT案申請時送外文本,韓文說明書須於最早優先權日起算31個月內補呈,並最多可延展1個月(可至32個月)
針對未繳年費之專利復權:
1. 需在專利有效期間內(e.g 官方尚未下發專利中止通知前)進行
2. 需補繳3倍該年度之年費
針對未繳年費之專利復權:
1. 皆可進行
2. 需補繳2倍該年度之年費
設計專利權期限:15年
設計專利權期限:20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