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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判決並未於理由內詳加剖析說明,單以XX美語英文教材之錄音...

日期: 2015-06-08

原判決並未於理由內詳加剖析說明,單以XX美語英文教材之錄音光碟,純由外籍人士依XX美語之文字內容口述錄音,不符合語言著作之定義,即認非著作權法所保護之錄音著作,其判決理由尚嫌欠備,自不足以昭折服~宏景智權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提供参考(業道酬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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