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

首頁 > 專業快訊

KTV 包廂內電腦伴曲點播後播放畫面之翻拍照片,非屬傳聞證...

日期: 2015-05-29

 KTV 包廂內電腦伴曲點播後播放畫面之翻拍照片,非屬傳聞證據,而本件告訴人委託人蒐證取得之前開照片,非告訴人或告訴人委託人對被告施以暴力或刑求,應有證據能力~宏景智權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提供参考(業道酬精)

相關連結          http://www.weibo.com/p/1001603847805365033498?sudaref=www.weibo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