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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國2015年1月1日起修正新法

Date: 2015-01-18

韓國2015年1月1日起修正新法~

2015年1月13日 17:00 阅读数5 删除
韓國2015年1月1日起修正新法~ 本資訊由宏景智權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免費提供

*新增法規:申請時可提交外文本(僅限英文),韓文說明書需於最早優先日起算14個月內補呈(未補呈則案件將視為撤回)

在韓文譯本遞交前,不得進行主修、分割/改請、提實審,及延緩公開。

 

*韓國201511日起修正新法,相關內容如下:

 

舊法

新法

新案申請時說明書未提交Claims,可於最早優先權日起算6個月內補呈

新案申請時說明書未提交Claims,可於最早優先權日起算2個月內補呈

PCT案申請時送外文本,韓文說明書須於最早優先權日起算31個月內補呈

PCT案申請時送外文本,韓文說明書須於最早優先權日起算31個月內補呈,並最多可延展1個月(可至32個月)

針對未繳年費之專利復權:

1.      需在專利有效期間內(e.g 官方尚未下發專利中止通知前)進行

2.      需補繳3該年度之年費

針對未繳年費之專利復權:

1.      皆可進行

2.      需補繳2該年度之年費

設計專利權期限:15

設計專利權期限:20